温州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指南
发布时间:2022-09-26 文章来源: 点击次数:
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依法获取学校信息,促进依法治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有关精神,按照《温州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
(一)主动公开的范围
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见《温州商学院信息公开清单》。
(二)主动公开的形式
学校设置信息公开网,专门用于公开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,学校信息公开网址:http://xxgk.wzbc.edu.cn/
同时,学校综合利用门户网站、校报校刊、信息公告栏,电子显示屏、校园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、杂志、广播、电视等校外媒体,以及新闻发布会、教代会、学代会、年鉴、会议纪要、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。
(三)主动公开的时间
各类应当公开信息产生后,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尽快公开,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
学校师生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(挂靠行政事务部)提出申请。学校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,依其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、工作、科研、生活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。学校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申请
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,需填写《温州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同时,还需提供申请者个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与学生证)。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,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。
申请方式可包括:
1、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行政事务部办公室提交《温州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现场提出申请。
2、通过互联网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填写《申请表》后可以直接通过邮件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,电子邮箱:xxgk@wzbc.edu.cn。
(二)受理
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,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,联系电话:86596999;地址:博爱楼409。
(三)审核
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,对申请要求进行审核与答复。能够当场答复的,予以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答复。
(1)属于学校主动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,中止受理申请程序;
(2)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(3)不属于学校公开职责的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单位(机关名称或联系方式等);
(4)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,但能够区分处理的,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;
(5)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件不完善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。
三、投诉方式及程序
学校师生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及其所属部门(单位)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进行投诉。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党群工作部,电话:86689588。